位于河南省西南部的南阳市是一个千万人口的农业大市,也是一个案件数量占全省十分之一的案件大市。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南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强化案件质效管理,大力提倡均衡结案,把群众满意当作检验案件质效的重要标准,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指标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你们真是老百姓的好法官!感谢你们!”去年12月15日,方城县的王老太将一面锦旗送到南阳中院民三庭法官龚跃伟手中激动地说。
2011年,王老太的女儿通过方城县某信用社赵某存款5万元,后赵某将该笔存款分批据为己有。王老太的女儿因故去世后,王老太无法提供存款凭证,案件败诉。南阳中院法官通过仔细分析案情,发现赵某在被公安、检察部门询问时,曾对该笔存款的存在进行认可。经法官耐心细致辨法析理,信用社同意支付王老太存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5万元。王老太长达10年的维权之路画上了句号。
去年以来,南阳全市法院围绕提高服判息诉率、降低发回改判率的目标,实行一般案件层级把关、复杂案件业务口联组研究、疑难案件审委会集体讨论的审判规范制度,强化各层级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制定“个案流转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后手监督前手”制度。出台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意见和类案裁判规范,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实行基层法院异议审查确认和季度通报讲评制度,开展上下双向监督。去年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了19.3个百分点。
2011年8月17日起,新野县法院沙堰法庭的法官经过三天苦口婆心的劝说,终于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去年以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均衡结案的理念,在提高审判效率上下工夫,加快案件流转,做好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及时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临限警示、超审限通报制度,严格延长审限和中止案件事由审查,不断提高法定审限内的结案率。在全市法院评选工作标兵,开展丰富多彩的“办案竞赛”活动,积极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浓厚工作氛围。全市法院案件超审限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0%,平均办案周期为62天,比法定周期缩短了将近二分之一。
2011年9月21日上午,社旗县法院饶良法庭在上岗村村民调解室巡回协调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意见分歧较大,法庭通过法官巡回协调、社会法官协助调解、邀请双方亲属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强化调解优先观念,坚持全程、全员调解,强化办案效果意识。将创设的立案预登记制度和社会法庭工作有机结合,在立案阶段强化诉前调解;总结推广审判人员梯次参与、不同业务部门协作配合、上下级法院联动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基层干部群众协助调解的“三调一协”工作模式,打造诉中调解的多元机制;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先向败诉方送达及判前释法规定,努力推动判前调解;执行阶段实行公开听证,加大协调力度,做好判后协调,实现了诉调对接的“无缝化”。全市法院刑附民案件调撤率、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民事案件调撤率、执行案件和解率分别保持在73%、82%、70%和60%左右。